1、项目概况
兴隆磷矿地处宜昌市兴山县与神农架林区交界处,开采资源属湖北省兴神磷矿瓦屋矿区 I 矿段。矿山拟分南采区、北采区两个采区开采,南采区在2017年设计中已设计,本次改建调整风井至1190井口;北采区属改建项目新增开采范围,利用原有巷道进行改建。
设计开采矿层(体)范围为划定兴隆磷矿矿区(瓦屋矿区I块段)范围内Ph13矿层计算资源储量。矿山采用平硐开拓方式,无轨卡车运输。由采场回采出矿石经各中段运输平巷、斜坡道、主运输平巷由无轨卡车运至地表矿仓。矿井涌水通过多平硐水沟自流排出井外。。
南采区通风系统:新鲜风从1120主井、1160平硐和1100副井进入,经由运输斜坡道进入中段运输巷道,到采矿工作面,清洗工作面,污风由采场回风平巷(回风斜坡道)上至回风平巷,最后由1190回风井抽出地表。
北采区通风系统:新鲜风从1200平硐和1256平硐进入,经由运输斜坡道进入中段运输巷道,到采矿工作面,清洗工作面,污风由采场回风平巷(回风斜坡道)上至回风平巷,最后由1320回风井抽出地表。
2、本项目中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
(1)本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有:冒顶片帮、坍塌(含地表塌陷)、透水、中毒窒息、爆破伤害(含火药爆炸)、高处坠落、车辆伤害、机械伤害、触电、物体打击、火灾、容器爆炸、淹溺、粉尘、噪声、振动和自然危害等。其中应重点防范的危险有害因素有:冒顶片帮、坍塌(含地表塌陷)、透水、爆破伤害(含火药爆炸)、中毒窒息、车辆伤害等。
(2)经辨识: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申报项目。
3、评价结论
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兴隆磷矿40万吨/年改建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、标准和规范的要求;项目可能存在的各类危险、有害因素在采取安全措施后可以得到有效控制;项目实施后只要落实好本次预评价报告提出的各类预防控制措施,可以实现安全运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