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项目概况
鹤峰县黎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属扩建矿山,其采矿权人为鹤峰县龙锐混凝土有限公司。公司成立于2012年5月,于2017年10月10日在鹤峰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了营业执照,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8594242524W,法定代表人:唐虎成,位于鹤峰县太平镇四坪村8组,主要经营商品混凝土制造、销售,普通货运。
2015年11月湖北清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为其编制《安全预评价报告》并经专家评审通过。该矿于2017年2月20日取得鹤峰县国土资源局核发的《采矿许可证》,2017年3月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《鹤峰县龙锐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家湾矿区30万t/a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初步设计及安全设施设计》(以下简称《安全设施设计》),设计生产规模30万t/a,服务年限21年。并经鹤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批复动工建设。2017年8月完成矿山基建工程,并委托湖北祝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编制《鹤峰县龙锐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万t/a露天开采扩建项目安全设施验收评价报告》,经恩施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安全设施“三同时”竣工验收后,2017年10月取得《安全生产许可证》,编号:(鄂)FM安许证字[2017]131713号,有效期至2020年10月24日。
该矿属小型非金属露天矿山,开采条件较好,开采工艺简单,主要开采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灰岩,作为当地重要的建筑用石料。。
2、评价结论
鹤峰县龙锐混凝土有限公司黎家湾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(露天30万t/a),具备非金属露天矿山(采石场)安全生产基本条件,符合《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》及相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、规范的规定,安全现状评价结论为合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