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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名称 |
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t/a露天采矿工程安全设施验收评价 |
1、项目概况
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位于远安县花林寺镇,交通便利。采矿权人系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,采矿许可证核准的生产规模为露天100万吨/年。采用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开采,从上往下分台阶逐层开采,台阶高度10m,最小工作平台宽度50m。矿山不爆破,挖掘机直接铲装,自卸汽车运输的开采工艺。
2、主要危险、有害因素评价结果
该矿存在坍塌(含边坡失稳、滑坡)、高处坠落、物体打击、车辆伤害、机械伤害、其他伤害等危险、有害因素等。其中:
(1)坍塌的危险性分值较高,属于显著危险,需要整改,在实际生产中,对于上述作业点的作业需要重点注意,应作为该矿在生产过程中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;
(2)高处坠落、物体打击、车辆伤害、机械伤害、火灾属于可能危险,需要注意,该矿在生产过程中应引起足够重视;
3、评价结论
远安县凤磊矿业有限公司凤阳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新建100万t/a露天采矿工程建设程序合法,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做到了“三同时”规定,矿山经过试生产,各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运行正常,安全设施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,评价结论为“符合”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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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评价单位联系人 |
罗宗明 |
联系电话 |
1387256618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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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负责人 |
李庆军 |
技术专家 |
/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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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告编制人 |
李庆军、刘旺胜 |
报告审核人 |
李井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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技术负责人 |
余斌 |
过程控制负责人 |
刘兆靖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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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评价人员 |
李庆军、赵圣、刘兆靖、刘旺胜 |
注册安全工程师 |
该报告评价组人员均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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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任务 |
现场勘察矿山的基础建设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、安全设施设计变更的要求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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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场工作时间 |
2025年10月14日、2025年10月28日、2025年11月1-2日 |
报告提交时间 |
2026年1月26日 |

现场评价人员 现场情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