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项目概况
优利德(湖北)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于2023年3月由湖北寰安康华安全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《优利德(湖北)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(湖北)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》,2023年6月由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《优利德(湖北)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(湖北)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》,经过紧张的施工建设后,目前本项目正处于试生产过程中。
2、危险、有害因素及危险危害程度
(1)本项目涉及主要危险化学品有氯、氢氧化钠溶液(32%)、氯化钡、甲醛(37%)、过氧化氢(35%)、氢氧化钾溶液(48%)、氢氧化钾溶液(30%)、柴油、盐酸(31%)、硫酸(98%)、氢气、次氯酸钠(10%)、氮气、天然气、氯化氢、磷酸(75%)、硫酸(75%)、氯酸钾溶液(不储存)、油漆(甲类)等,其中过氧化氢、氯酸钾属于易制爆危险化学品,氯为剧毒化学品,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为天然气、氯、氢气、氯酸钾,易制毒化学品为硫酸、盐酸,特别管控危险化学品为氯、氯酸钾、天然气,氯气为内河禁运的危险化学品。本项目氯碱电解工艺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。
(2)该项目存在火灾、爆炸、灼烫、中毒和窒息、容器爆炸、触电、机械伤害、物体打击、高处坠落、车辆伤害、坍塌、噪声危害等危险、有害因素。其中火灾、爆炸、中毒和窒息应予以重点防范,其他事故类型亦应落实相应安全管控措施。
(3)根据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》(GB18218-2018)对该公司进行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,本项目危险化学品液氯储存厂房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。
3、评价结论
优利德(湖北)新材料有限公司优利德(湖北)一期年产9万吨KOH及公辅工程项目按照《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》(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〔2012〕第45号,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修订)等相关要求进行了设计、施工,安全生产条件符合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,安全风险可以接受,具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。 |